人工智能是上海落实国家战略部署、重点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也是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今年大会已举办到第四届,围绕“AI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方向,探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产业落地的前沿进展,广泛传递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理念与价值,推动相关治理和规范形成全球共识。
2021年7月9日下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顾功耘受邀做客第一财经,与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仿生视觉系统实验室主任、研究员张晓林、上海睿而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俊飞共同就“AI让城市更美好”相关主题进行探讨。本次论坛由第一财经文艳主持。
关于人工智能立法现状,顾功耘主任谈到:
2019年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回应,将人工智能方面立法列入本届五年的立法规划,同时作为抓紧研究项目。
深圳制定了全国人工智能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草案。今年6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含:拟探索建立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准入制度,缩短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进入市场的审批链条和周期,破解人工智能产品应用“落地难”等。
关于数字立法的现状,顾功耘主任谈到:
今年6月10日已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施行;对于数据处理和数据安全做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经于2017年6月1日生效,对网络的安全也进行了相关规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就关于自然人的信息和隐私保护的规定等,以及刑法就个人信息方面也做了相关规定,这些法律中都涉及到对个人信息、数据等的保护。现在正在加紧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是国内首部专门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目前已经到了草案二审稿阶段。相信,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数字立法会更加完善。
关于立法跟不上人工智能的发展,如何协同治理,顾功耘主任谈到:
从法律上讲,是可以解决的。我们的法律基本的原则是有规定。比如,涉及到交易的,《民法典》有关于合同的规范;涉及侵权的,《民法典》有关于侵权的规范。若《民法典》不能适用的,那么制定《民法典》的基本理念比如讲究公平、追求自由,自由和发展的平衡等,我们可以根据这些原则来处理这些案件。
人工智能的立法需要一个过程,最终是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当前对于数据的产权和交易的规范还不全面,希望上海可以走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