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夫妻遂申请执行异议,但法院以林某夫妻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已经支付购房款以及对未能办理产权有自身原因为由,驳回了林某夫妻的异议,林某夫妻又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林某夫妻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生效后,对方当事人以几次审理结论不一,二审判决错误为由,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马律师再次作为林某夫妻的代理人,针对对方提出的再审理由,逐一反击,并通过事实和法律相结合的充分依据,强化二审判决的正确性,最终法律意见再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驳回了对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至此,本案历时数年,一波三折,但最终逆风翻盘,喜获佳果,委托人对马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的细心、专业和耐心,坚决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决心,甚感满意和感谢,特地送来锦旗,以表感激。
专业领域 :民商事诉讼 、房地产法律事务、婚家法律事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