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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1年福州大学建筑材料工程专业毕业,基于个人兴趣爱好,通过了司法考试,就读法律硕士,先是在施工企业和地产企业就职,从事施工质量管理、法务、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并取得工程师职称。2007年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专注于房地产、建设工程方向的案件。当一个人把爱好做成职业时,就好比把热恋对象发展成了配偶,另有一番感受。平时里,用来欣赏的枕边书籍变成实实在在的专业需求,琐碎繁杂工作变成生活常态,心态一下子就不一样了。初为律师时的一刹那高光时刻也慢慢褪去,接下来是长时间磨练,就像古人磨镜,需要的是长期地、日复一日地经营积累、学习精进,才可能有所收获。
从业日久,有得有失,一段时间以来,律师既要维护职业的体面,又要承受业务压力。在我看来,律师职业成为矛盾统一体的最好诠释。有时候,感觉律师是法律专家,谈吐间阳春白雪,有时候,感觉律师又是基层业务员,做业务下里巴人。
现实中,我和很多人一样,一直不懈地追求财务自由和精神自由,可惜的是,一直在路上。有时,走着走着,就累了,走着走着,就忘记来时的初心。“精神”没有了,“自由”没有了,唯剩“财务”还孜孜不倦。诗经有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当我们陷入巨大繁琐的事务之中时,总容易忘记美好的初衷。执业多年,有感于从业的不易。因此,在办案之余,拾掇点滴,谈谈过往执业过程的一些感悟。
执业之初,经验所致,往往要走很多弯路,付出很多无用功,过程中,吐槽司法不公有之,吐槽收入微薄有之,甚至觉得被别人长期剥削了剩余价值,连医社保都要自己交…..心想,别人眼中高光的律师怎是如此不堪。如此林林总总,时不时怀抱愤青的气质在做事。现在想想,大可不必。反倒应该问自己,我们把案子做好了吗,我们尽职了吗,所办案件是否还有遗漏甚至错误之处?记得春秋时期,鲁哀公问孔子:“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迁怒,就是指不把自己的怒气转移到别人的身上;不贰过,就是知错就改,不犯两次同样的错误。颜回作为孔子最得意的门生,也是圣贤之一,史称“复圣”。孔子夸其“好学,不迁怒,不贰过”,已是很极致的褒扬。这些优良的品质和修养,是普通人很难企及。人们总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的人还少吗?看似简单的一句话,我们真的能做到吗?我们会不会在做事的时候把愤怒发泄在别人身上?会不会在做案子的时候再犯同样的错误呢?我在想,圣贤尚且难于做到,我辈更是望尘莫及,如能体悟一二,已属不易了。
接受沉没成本,付出未必有回报,唯有坚持才是我们的职业选择。律师的成长,是知识经验的长期积累过程,就像老中医,越老越有价值。当然,这里的老是指资历经验,不单单是指年龄。律师成长过程中,付出未必有回报,因为决定律师回报的价格因素是市场需求和自身价值,而不是付出。因此,律师能否接到业务,回报几何,不是应然的事项。我们要用法律思维来做专业,要用商业思维来看待业务,不见得付出很多就回报很多。但是,律师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是实实在在、巨大的。单单2019、2020年间出台的修正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从九民纪要、证据规则、建设工程、扫黑除恶、套路贷等司法解释到民法典等,很多大法被洗过一遍,还不包括林林总总的专项法律法规的修订,开玩笑说律师半生所学“毁于一旦”。
熵增定律早于给我们下了定论,在封闭的系统内,如果没有外部力量的介入,所有事物总向混乱的方向发展。所有,律师只有不断更新升级,自我管理,才可能适应实务的需要,只能说,律师的学习永远在路上。
经常听到当事人说,做律师真好,低风险高收入,扣除房租水电,无本经营。如何回答,只好“呵呵”二字。我也经常劝想赚大钱快钱又羡慕律师行业的当事人,千万不要鼓励子女或亲友当律师,否则,大概率你是要被埋怨的,因为当初你以为的零成本,会让人付出大的代价。当事人或许不知道,我们年轻律师学了四年或七年法律、通过职业考试、好不容易执业踌躇满志时,迎接他们的是却是经常加班,拿着是三五千工资的现状。
有时我们不经意发现,我们很多人奋发图强学习研究并购、IPO、大案要案案例等“屠龙术”。不曾想,世间几人能屠龙,几人有龙屠。律师行业甚至比其他很多服务行业存在更为严重的二八规则。所以,我们应该有好的心态来面对当下的现状,做案件,细水长流是常态,大案要案是偶发。一方面,勤奋、机遇、能力、选择于每个人都有不同,结果固然不同,“存在即合理”;另一方面,仍应坚信,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有人说,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就能看出来。但是有时候,时间很久了,我们的机会还是没来,这或许是时间还不够或者我们还没准备好吧。
人的精力有限,时间有限,要把有限的时间精力投到广大业务中,是广撒网,还是深耕某一行业,比如,是10个井各挖10米深,还是1个井深挖100米,每个人的选择不一。因为每个人际遇不同,机会不同,见仁见智。我的理解是,做广是基础,做专是趋势。我所在的北京盈科所,全国已有80几个分所,接近10000名执业律师,福州分所推出“一主两辅,专业带头人、专业一体化”等积极举措,恰恰给了我们很好机会。此举不仅符合律师行业发展趋势,更引导一批有想法同仁的认同,这也是作为执业律师不可多得“做专做深”的从业际遇。至于良知,我的理解是,律师即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守法办案,是律师的执业要求,专业上精益求精是律师的职业追求。有些人赋予律师过高的道德属性,与人性和职业要求不符;有些人过分贬低律师的职业,特别是在当前扫黑除恶的形势下,说律师是“讼棍”,为嫌疑人辩护是“为虎作伥”等等,也是法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某时某段时间,我们难免会碰到“群体无意识”的案件,或是有人故意说谎的案件,或我们无法公开的案件…… 我认为,除了守法办案和专业上精益求精之外,作为一般人应有的良知,是律师最起码的底线;坚持法律信仰,保持独立思考之精神,则是法律从业者应有之义。在某些案件上,有时候我们确实可以名利双收,有时候也只能尽人事而已。更多的时候,案子只是案子,律师只是律师,仅此而已,无需附加更多的意义。
一番想法,说是感悟,其实是自我不足的映射,是内心的反思和反省。法律信仰,高山仰止,追求谈何容易。马斯洛告诉我们,生存解决之后,人总是有着更高的需求。在发展的道路上,当法律不仅仅是兴趣爱好时候,我希望将之做成长久职业,甚至成为一生的追求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