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市司法局调研员岗永红,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许明,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陈霞英出席座谈会。
在调研中,会长徐军汇报了福州管协理事会和监事会自成立以来一年多的工作。据了解,福州管协自成立以来,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共福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架设与法院沟通的桥梁,制定各项行业管理规章,注重教育培训,重视会员服务,严抓惩戒规范,加强协会宣传,构建有效的监事监督机制,较好地推进了各项工作。
福州中院清破庭副庭长汪霞、审判员唐宇恒陪同调研。福州中院有关同志在会上介绍了关于推进破产程序中有关税务问题处理的思路。据讯,当前在破产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存在着纳税信用修复困难、撤销非正常户、领取发票困难的问题,存在着破产管理人履职身份认可问题,对于加大税费减免支持力度的呼声也较高。对此,福州中院一直十分关心,积极与有关机关进行沟通和协调,探索妥善解决的路径。
会上,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会长许明指出,福州管协成立一年多来,从无到有,工作成绩斐然。他希望福州管协加强和法院的沟通,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希望福州管协认真研究在新经济形势下破产案件发展的新趋势,积极做好准备。
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市司法局调研员岗永红在调研中发表讲话。她对福州管协在工作中坚持政治引领,在抓规范、抓培训、抓凝聚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她提出,要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协会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政治引领这个大方向;要积极作为,为破产管理人提供更好的沟通平台和业务提升平台;要着力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专业素质,积极服务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在调研活动中,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赵彦邦认真听取了汇报和情况介绍,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福州管协自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对此感到满意。他指出,在协会的管理方面,福州中院常抓业务管理,市律师行业党委常抓政治建设,双方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他强调,福州中院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市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和破产审判工作思路的改革,努力发挥破产法在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近期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创新破产机制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
最后,他对福州管协发展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对管理人的管理和约束,形成规范、稳定和自律的行业组织;二是要和广大破产管理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三是要强化培训、学术研讨与交流,努力提升破产管理人业务水平,破产管理人要做到政治可靠,专业精良,勤勉敬业。
福州管协会长徐军、监事长薛爱国,副会长陈立新、许培卿、檀木林、张子辉、陈龄、张东辉,副监事长王建文,秘书长郑觉华参加了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