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设置这个标题上班族,无风险赚钱,包灵,有法律支持……
万一做不到,我很怕被人打呀……世上真有这种好事?蔡律师说了那肯定就有的,不过要满足一定条件。
条件一:在同一单位已签署二次固定期限合同;
条件二:在第三次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未与您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您本人未主动要求签署固定期限合同;
条件三:该种情况发生未超过一年;
如以上条件均满足,恭喜你,一年双倍工资(应该有好几万吧)妥妥到手。
至于如何拿到这笔钱,且听我讲个案例,便知一二。
在晏贞与福建省福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参考案例:(2018)闽01民终6086号,当事人均用化名)中,晏贞认为双方分别于2008年1月10日、2010年1月20日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合同后,续订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福成公司与晏贞于2011年7月1日第三次签订合同时,仍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即自2014年7月1日开始,福成公司甚至未与晏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福成公司2014年12月31日,福成公司发函《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给晏贞,通知晏贞自2015年1月31日解除公司与晏贞的劳动合同关系。
为此晏贞主张福成公司应支付2011年7月1日后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不与晏贞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至2014年6月30日共36个月)421812元(11717元×36个月)。
鼓楼法院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故不适用双倍工资的赔偿规定,对于晏贞该项请求均予以驳回。
福州中院认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依照上述规定,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福成公司在2011年6月25日第三次与晏贞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旧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本案并无证据证明此次系晏贞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福成公司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未与晏贞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福成公司应当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每月向晏贞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晏贞于2015年6月29日向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诉请的2014年6月28日前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已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故福成公司应当自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每月向晏贞支付二倍的工资,即本案福成公司应当向晏贞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1717元/月×7个月=82019元。
怎么样了,作为资深上班族看了这个案例之后很激动吧!你如签署了三次以上固定期限合同的,就完全可以拿到这笔钱。不过可惜的是仲裁时效有一年限制,你最多只能申请多拿一年的工资。
当然,公司要补上这个坑实质上也是很容易的。比如在签署第三次以上劳动合同时均特别注明因劳动者个人主动要求,公司方与个人签署固定期限合同的。当然,为谨慎起见,形式上甚至可以让员工主动签署要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