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的一个问题:父亲婚内出轨现在被母亲发现他自愿放弃财产不知道这婚内放弃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
这个问题问得好。很多人以为让丈夫签署一下放弃财产的声明或承诺就有法律效力了。其实没有这么简单,一般律师都未必很清楚,当事人本人就更不可能做得完美。这种情况最好选择咨询专业家事律师,让其根据家庭财产情况及当事人意愿,制作专门财产约定协议,且后续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方为有效的。
签署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技术活,存在很多误区,如单纯靠网络搜索的财产约定协议来操作会出大问题的。
误区一:很多人让丈夫签署财产放弃声明或协议都会加上背景陈述,比如某人因出轨等因素,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等等。这样不妥,加上这样的因出轨被发现后自愿放弃共同财产的描述,有可能会让法官觉得当事人是因出轨被胁迫而非自愿放弃共同财产。法官有可能认定该放弃共同财产的协议是无效的。
误区二:有的人还会画蛇添足加上男方承诺放弃全部财产,该承诺放弃在离婚时生效的内容。其实,一份财产约定协议书最好不要涉及任何离婚内容或约定离婚时才生效等等。如有离婚字眼的陈述,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这是离婚协议。而离婚协议在未经民政部门备案登记前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没有必要去冒这样的风险,财产约定协议就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约定及分割,不需要提到离婚字眼,如此万一离婚时就自然按财产约定协议内容执行的。
误区三:很多人以为让男方签署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或男方放弃全部共同财产等内容这样的协议就生效了,而没有去履行后续变更过户手续,这样风险其实很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这条法律其实就是规定了如将一方所有的房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视为赠与,应该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赠与方是可以撤销的。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最好也是去办理变更登记至一人名下手续,这样更有保障,防范男方擅自转移及债务风险。
误区四:只约定财产内容,对于债务问题未予以明确约定。其实夫妻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这是负资产。在财产约定协议中,不仅要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也要明确双方共同债务的承担、区分及个人债务如何确定、如何偿还等相关内容。
误区五:只注意夫妻现存财产归属,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未予以约定。因原谅对方后婚姻仍将持续,后续夫妻间共同财产仍会发生动态变化。一份内容完整的财产约定协议,不仅要约定现存的财产归属,对于后续的夫妻双方收入及财产及可能的受赠财产或继承财产都应作出明确确定,效力应及于整个婚姻存续期间,如此内容才能更完备更妥善。
讲了这么多的误区,很多当事人可能会觉得好复杂,吓坏不少人,自己都不敢轻易去写什么财产约定协议书了。但其实还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基本可以规避大多数问题。当然,要对方同意才行。
双方先去民政部门以协议方式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清楚,让男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先行实践财产全部归属女方的承诺。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即为生效,且因属身份法律关系,是不存在需要公平等价有偿的说法。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怎么签署都有效的。在离完婚的第二天,双方可以再行登记结婚,如此,双方就成为再婚夫妻,之前的财产就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了,也不怕对方反悔或不履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