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下午6点左右,事发福州闽侯中铁城,一名五岁左右男童疑似触碰小区地下车库卷帘门开关被卷起,失去生命迹象。事发后13天,男童家属求助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调解栏目组,表示赔偿事宜始终无法协商一致,希望调解小组介入。
作为经常参与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节目的点评律师,我也来梳理一下其中的赔偿法律责任。
一、关于男童死亡赔偿总额的确定
因于该男童尚未成年,赔偿项目不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只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死亡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查阅福建省统计局《2018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知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121元,因此死亡赔偿金赔偿总额为 42121X20=882420元。
丧葬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查阅福建省统计局网站数据可得2018年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6元,因此丧葬费为74316X50%=37158元。
精神损害赔偿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五条,一般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元—1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0元—5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特别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50000元—10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暂按顶格100000元计算。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总额合计为1019578元。
二、关于男童死亡赔偿责任划分
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录像又无目击者,只能发现男童被卷进卷帘门而不知具体原因,最终还需依赖于相关部门的调查。如排除刑事犯罪的话,按常理推测事件原因有如下几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