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暴风集团发布的一条重磅公告震惊了不少人!
公告内容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多家媒体报道,冯鑫此次被带走调查,是因为在2016年的一起收购案中涉嫌行贿。2016年,光大证券旗下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联合暴风集等设立浸鑫基金,出资2.6亿元撬动杠杆资金52亿元,跨境并购全球体育赛事版权公司MPS 65%的股权。但最终,这起收购案以失败告终。
暴风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冯鑫堪称中国互联网视频的元老之一,其所推出的暴风影音一度成为首选的视频播放器之一。
此外,暴风集团还创造了令人咂舌的中国资本市场造富神话。暴风集团在2015年上市后变成了一个“妖股”,40天里,暴风科技拿下36个涨停板,股价从发行价7.14元暴涨至307.56元,市值飙升到369亿元。
然而,就在发布公告的今天,暴风集团的市值仅为20.76亿元,约为巅峰时期的十八分之一。随着暴风集团市值持续下滑的,还有冯鑫的人生,并最终身陷囹圄。
随着“康得新”“暴风集团”等企业频爆雷点,“钟玉”“冯鑫”是多少创业者的缩影,其背后隐藏的又是怎样的法律风险,而他们的今天又将是多少创业者的明天。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2019年4月20日发布的《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14—2018》和《企业家腐败犯罪报告2014—2018》显示,在2014-2018五个年度内,企业家犯罪规模逐年扩大。2014年企业家犯罪案件总计902件,而截至2018年,企业家犯罪案件数量已经增长至2222件,足足翻了2.5倍。这还只是网上公开定罪的案件,那些未公开、尚未坐实犯罪但处在犯罪边缘、受犯罪企业牵连的人数将远远超过显示数据!
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家触犯频次最高的五大罪名依次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494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955次)、职务侵占罪(744次)、合同诈骗罪(520次)以及单位行贿罪(488次)。这五大罪名占五年来民营企业家犯罪频次总数的50%以上,“暴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鑫也被推测因涉嫌行贿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可以看出,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刑事风险与外部营商环境具有更为密切的关联性,集中表现为以保护市场管理秩序为目的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丁宁(“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等组织、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人民币380亿余元。
裁判结果:对主犯丁宁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
2010年以来,被告人王杰联系了倒卖柴油的席建军等人,经商定,席建军等将其购油款先打入王杰的个人账户,之后王杰转入博远公司的银行账户,再以博远公司名义从中石油、中石化的油库购买柴油,然后冯建全、席建军拿提货单提货并转卖。王杰为博远公司非法获取了柴油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予以抵扣,为此,王杰按发票金额的34%支付给冯建全、张彦娥、席建军等人。2011年11月份,被告人王杰为博远公司虚开增值税进项票74份,票面金额16900285.55元,涉及税额2873048.54元,上述税款已抵扣。
裁判结果:被告人王杰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裁判结果:一审判处吴长江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并责令吴长江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二审法院裁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
张高作为政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明知政通公司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隐瞒政通公司尚未取得洪某二期BT项目合法手续,无权发包且不能开工的事实,虚增工程量和投资额,虚构开工日期,诱骗广东五建签订施工合同,骗取广东五建保证金人民币1300万元后占有使用,且有1175万元不能归还,张高作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构成合同诈骗罪。
裁判结果:被告人张高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07年至2014年,赵少麟伙同其子赵晋,为赵晋实际控制的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山东省济南市经营房地产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时任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济南市委书记王敏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4.895万元。
裁判结果: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少麟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对被告人赵少麟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如何打破“牢狱之灾”的魔咒?—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不得不说,创业市场就是一个“大雷区”。有人说,中国企业家不是在坐牢就是在去坐牢的路上,一不小心便会坠入犯罪深渊。刑事法律风险所付出的代价将远高于民商事法律风险,后者最糟糕的结果无妨是破产、丧失所有金钱利益,而前者还将会赔上自己的人生自由。创业者如何打破“牢狱之灾”的魔咒,就必须具备规避刑事风险的法律意识。事前风险防控,永远都比事后补救更具效率。
一、提高企业刑事风险意识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关键在于企业家的认知,只有从思想上提高刑事法律意识,才有可能在行动上落实。一个没有法律意识的企业家,不知不觉就踏入犯罪的陷阱。企业家在做出决策时,自然而然要仔细考虑其决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降低企业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及其企业家应当定期进行法律学习,可邀请资深的法律专家、大学教授、骨干律师定期为企业进行刑事风险的法律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刑事风险防控意识。
二、抵制诱惑,把握“钱”途
资本对于创业者而言,就是沙漠之水,弥足珍贵。作为创业者,对金钱、资本的渴望是没有尽头的。金钱是使新兴企业快速壮大的利器,同时也可能是“牢狱之灾”的幕后推手,在创业者五大高频罪名中,无一不与“钱”这个字挂钩。为了获得投资、盈利等利益的诱惑,一些企业家开始在犯罪的边缘蠢蠢欲动,频繁试探。一旦着手,在尝到些许甜头之后,欲望的膨胀使得大部分人收不了手,东窗事发就只是时间问题。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一定要尽量减少其中的“小动作”,在企业决策中,也应当尽量考虑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尽可能将刑事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三、聘请专业法律团队/法律顾问
“没有律师的意见,我不敢在合同上签字。离开了律师,我什么也做不了。”
——李嘉诚
除了李嘉诚,马云、雷军等成功的创业者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律师(团)!
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动辄百万千万资产的企业老总,往往因为几千几万的费用而放弃找律师想法。理由不外乎以下几种:
“我公司小,找律师没用!”
“我开公司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触犯过法律。”
“我拿几万块钱去投资,能回本十万,百万,请法律顾问干嘛?成本太高!”
不得不说,这样的想法未免过于鼠目寸光了。
从注册公司开始,就必须与工商、税务打交道;
谈业务做产品要跟合作伙伴签合同,履行协议;
招聘员工,就要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会涉及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登记版权;
公司扩张少不了对外融资…
可以说,从公司设立到公司解散,法律风险无处不在。而你所谓的那点法律意识也只能规避最简单、最浅显的法律风险。尽管你自认小心翼翼,但由于对法律浅显的认知、片面的理解,其实能平安无事多半靠运气。聘用专业的法律团队,利用专业人士的敏感,可以全面把握公司发展中的任一法律风险,真正最大限度地将公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事前为省丁点儿律师费,事后却花费巨大成本挽回损失,这种得不偿失的生意,聪明的企业家自然懂得如何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