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成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
周先生来律所咨询的时候正是个阴天,但他的脸色比窗外的天空更阴郁,似乎能滴下墨来。
原来周先生的发小在经营一家酒吧,生意不错。三年多前,吸收周先生入股。周先生按照5元/股的价格向发小的公司投资了100万元,持股比例10%,不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第一年,公司刚起步不分红;第二年,要提升公司软装饰环境不分红;第三年,公司亏损无法分红;现在公司接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因噪音扰民且在大学校园内要求搬迁,加之亏损,公司准备解散。周先生说,100万元投进去泡都没冒一个就没了,他应该如何维权?
在这个“众创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将手里的闲散资金投入到企业,不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只希望公司盈利能分得一杯羹。但总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很多人投资后不仅未分得红利,甚至血本无归。
那么作为小股东,如何做才能避免投资“打水漂”?专业律师告诉你,以下招数不可少。
一、保证知情权
知情权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尤其是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更为关键。实务中,大股东拒不分红的一个常见借口就是公司亏损。因信息不对称,小股东并不清楚公司是真亏还是假亏。
因此,有条件的小股东可以派出财务人员,以便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如果不具备派出财务人员的条件,可以提前约定公司经营管理层应于每个季度甚至每个月结束后10日内将公司的财务报表报送给各位股东。如未按期报送,则对经营管理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绩效、奖金挂钩。财报中的各项支出需要有符合会计制度的票据,否则不予认可。对支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由各方及时核实。同时因大股东通常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如未按期报送财务报表给各位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提前约定分红权
分红权,是小股东最重要的权利。实务中,大股东经常寻找各种借口拒不分红,如:或采用两套账的方式把公司财务报表做成亏损,或私下掏空公司,或盈利也不分红。
因此,在保证知情权的基础上,小股东要提前约定,只要公司盈利,就必须进行分红,如果确因企业发展需要暂不分红的,需要取得小股东的同意。
分红的周期可以是年、半年、季度。有的企业属于轻资产行业,现金流非常充足,股东甚至可以约定每月分红一次。分红和留存的比例,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约定。
三、设定对赌条款
大股东在游说小股东进行投资时,通常会给小股东描述一幅美好的画面:公司非常具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广阔。但等到小股东的投资全部到位后,大股东又会寻找各种理由为公司业绩不好、没有盈利、不能分红找借口。
因此,在投资前,小股东应当跟大股东签订《对赌协议》,由大股东承诺未来一定年限如1-3年的营收、净利润,如不能完成则由大股东对小股东进行补偿,或者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小股东的股权。如果小股东仍然对公司及与大股东的合作有信心,也可以要求调增其股权比例。
四、禁止大股东同业竞争
大股东另一个拒不分红的手法是:暗度陈仓,以他人名义另设公司,或者与他人合作另设公司,采取或进行关联交易或剥夺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等手段,将利润转移到此公司。
因此,在投资前须约定大股东的竞业限制条款。在合作期间内,大股东不得单独或者与其他人合作另设公司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和相似的业务,否则应该承担高额的违约责任。
五、大额资产处置、借贷、对外担保的限制
小股东由于持股少,通常在公司没有话语权。如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可能不仅无法决定重大事项,甚至一般事项也无法决定。此时可以约定禁止公司对外担保,大额资产处置、借贷必须上股东会表决,或者由大股东承诺必须取得小股东的同意,具体额度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定。
重大事项可以设定小股东的一票否决权或退出机制。如大股东非要一意孤行,则可以选择按照提前约定的价格、条件回购小股东的股权。
六、违背勤勉、忠实义务的损害赔偿
勤勉、忠诚是公司高管的法定义务,作为高管的大股东自然应受此规则约束。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上述六点是小股东避免投资“打水漂”必须考虑的几个要点,也是投资之前必须冷静考虑的事项,实际上,小股东唯一的一次与大股东平等协商的机会是在与大股东投资谈判,签订《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及其他各种协议之时,错过则悔之晚矣。因此,小股东们在投资之初,一定要设计一套合理、有效的管控机制,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