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福州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聘任仪式,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泓女士、院长黄辉教授、副院长丁国民教授、副院长蔡晓荣教授出席聘任仪式,并为实践导师颁发聘任证书。福州德恒律所林斌、纪龙通、丁文辉、徐宇丹、陈家堂律师被聘为实践导师。
福州大学对法律硕士的培养采取“双导师”制,由一名校内老师和一名校外专家共同担任研究生导师,以期发挥各自优势,理论和实践并重,造就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这次选聘的实践导师,有专家型法官、检察官和政府部门的法律工作者,有富有办案经验的资深律师和仲裁员。实践导师将按照法学院的统一安排,根据各自领域和专业,精准对接、协助指导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在随后召开的“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提升座谈会”上,与会的实践导师积极建言献策,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福州德恒律所是福州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实践共建基地,自2016年3月双方共建以来,所院互动密切;2018年8月,双方签署深化共建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将在人才培养、教学互动等诸多方面开展持续和富有成效的共建活动。本次法学院聘任福州德恒律师作为法律硕士实践导师,对深化双方合作共建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