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场交通事故,丈夫被撞伤构成一级伤残,生活起居完全不能自理,处于植物人状态。在照顾了丈夫四年后,妻子温玲兰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这个决定,让老实巴交的温玲兰受到周围人的指责,她倍感压力,甚至有点儿精神恍惚。那么,法院将如何判决呢?
1 一场意外,人生转折
同是浙江省临海市一个镇子的人,张俊生和温玲兰在年少时就比较熟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媒人稍加撮合,便成就了这段姻缘。两人的感情不错,很快就生了个女儿,这本是一个和谐幸福的小家庭。张俊生农闲时会和朋友去外地做生意,一趟就是半个月,让温玲兰牵挂和担心。不料,一年后,一场意外毁了这一切。
2012年,张俊生在嘉兴平湖做生意时,因乘坐的轿车和一辆货车相撞,重伤的张俊生被送到医院抢救。后虽然挽回了生命,但却丧失了意识,构成一级伤残,护理等级属于完全护理依赖(一级)范畴,生活起居完全不能自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植物人状态。
张俊生身体情况稳定后,医生认为他可以出院在家静养了。虽然植物人恢复意识的情况极少,但也不是没有先例。医生的话给了温玲兰希望,她精心护理着丈夫,每天喂水喂饭擦洗身体,还学习了按摩防止肌肉萎缩。她天天都会说话给丈夫听,讲两人的过去,讲女儿的成长点滴,期待发生奇迹。
和许多农村家庭一样,张俊生是家里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他倒下之后一家人的生活基本失去了经济来源。事故发生后,肇事货车所属的公司进行了赔偿,但全是公婆等人在负责处理的,并未经手的温玲兰称自己并不清楚对方具体赔偿了多少,赔偿款里是否有自己的份。
那时,一家人齐心协力,都想尽快克服事故带来的困难,让张俊生早日苏醒。温玲兰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护理丈夫上,也无暇顾及别的事。公婆用赔偿款付了医疗费。虽然一家人几乎没了收入,但平时生活中她需要用钱的时候,只要开口公婆就会给。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大半年过去了,张俊生还是那样安静地躺在床上。温玲兰有些身心疲惫,和公婆的关系也大不如前。以前她和公婆发生争执时,张俊生还能规劝双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今张俊生不省人事,她和公婆常常为小事争执,越来越难以调和。
2 苏醒无望,幸福难寻
2014年6月,温玲兰和公婆大吵后,带着女儿搬了出来。她放心不下张俊生,在附近租了房子居住,每天还是回家进行护理,只是尽量避免和公婆多接触。那时的她还抱着一线希望,认为只要张俊生醒过来,就能改变家里乱糟糟的情况,让一家人的生活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温玲兰手中的积蓄,只够母女俩在外面生活几个月。她每天都要去护理张俊生,难以找到稳定的工作,只能打零工赚钱维生。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她渐渐有点力不从心,特别是几次复查结果都显示,张俊生没有任何苏醒的迹象。
丈夫能醒过来吗?就算醒来,还能回到以前的日子吗?……温玲兰扪心自问,觉得她对丈夫苏醒的希望,对丈夫的感情都没有四年前那么强烈了。
2016年,也就是意外发生的四年后。经过反复考虑,她以与丈夫分居已满两年,双方目前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由向临海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植物人丈夫解除婚姻关系。消息一经传开,她就成了当地村民议论指责的对象,不少人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说她无情无义,丈夫一落难就想着独自飞了。
温玲兰起诉的是张俊生,在他处于无意识的精神状态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张俊生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表张俊生处理离婚官司。除了离婚,她还表示听说张俊生的事故赔偿款有90万元,认为自己有权分得一部分。此外,温玲兰还了解到,他们每隔三年还可向肇事方主张护理费等,政府也会按时发放低保补助、残疾补助等,这一系列都能证明植物人丈夫今后在经济上有了足够的保障。温玲兰还认为,张俊生的父母年纪并不大,家里还有一妹妹,张俊生完全可以脱离自己。
3 法院认定,感情仍在
为方便植物人丈夫一方参加诉讼,临海法院第一次开庭时,将巡回法庭开进了他所在的乡镇会议室。
根据公婆提供的证据,法官最终认定张俊生事故张家获得的赔偿款为75万元,包含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被扶养人包括张俊生的父母和女儿,其中给女儿的生活费是8万元。温玲兰提出只要该给女儿的钱,剩下的一分不要,即便这几年是她承担了主要的护理责任。
针对儿媳的起诉,温玲兰的婆婆却说,为张俊生进行治疗已经花了近50万元。这几年全家没什么收入,日常生活包括张俊生的女儿上学、看病等都是用赔偿款支付的,该给温玲兰母女的都给了,实际已经没剩多少钱。而公公老张认为,儿媳提出离婚的实际理由是因为自己儿子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成为了植物人,生活起居完全不能自理,而他自己和老伴均年纪较大,失去了劳动能力,最近自己又生病,无法照顾儿子。他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之间应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儿媳实际上是想通过离婚遗弃张俊生,其所谓的分居也是因为其想离婚,特意而为之的。温玲兰的公婆均表示自己年纪大了,又都患有疾病,无力照顾好儿子,恳请温玲兰看在多年夫妻的份上,不要轻易离婚。
公婆的话让温玲兰很为难,她已经照顾了张俊生四年,深知其中的辛苦,不想再继续这样的日子。虽然张俊生处于植物人状态,但判断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审理过程中,温玲兰表示,并不是她要弃丈夫而去,而是因为公婆及小姑都容不下自己母女二人,他们生怕自己什么时候就丢下植物人丈夫跑了,所以很是防范。这种生活过得很不是滋味。加上还要照顾女儿、丈夫,干家务,以致个人没有分文收入,甚至连日常用品都需要向公婆要钱,所以对未来的生活产生了绝望的情绪。
经办法官感觉温玲兰对张俊生还是有感情的,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她和张俊生家人的相处上。而在法庭上,温玲兰的公婆也表示只要温玲兰留下了,可以把属于孩子的8万元给她。经过一番调解,温玲兰的态度有所缓和,法官最终没有判离。
打完官司后,温玲兰考虑再三还是没有搬回去住,而公婆当初在法庭上答应要给的钱,也一拖再拖。她依然和以前一样照顾着张俊生,认为公婆连半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还时不时冷嘲热讽。一家人的关系并未改善。
4 挥别过去,坚决离婚
眼看女儿快要到上小学的年龄了,温玲兰想搬到镇上去住,给女儿更好的教育。然而,如果她还是张俊生的妻子,就要履行照顾丈夫的义务,就不可能远离村子。所以收入并不高的她要解决两个现实问题,一个是女儿的户籍问题,一个就是接下来自己要承受的经济压力问题。再加上这些日子,温玲兰觉得自己不被外人理解,对婚姻已然心灰意冷。第一次判决结束约半年后,她便又以同样的理由,第二次到法院起诉离婚。
此次,温玲兰没有接受法官的调解,她对离婚态度非常坚决。然而,法官在审理后认为,她和张俊生自幼相识,自由恋爱结婚多年,有着较为深厚的感情,张俊生发生意外后,需要她尽夫妻间应有义务,积极扶助对方。本次离婚最终还是以判决不予离婚而告终。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离婚不判离,要过半年才能再起诉。温玲兰第一次感觉到,半年时间对她来说如同煎熬。村里流言四起,有些人认为她提离婚,是为了要挟公婆索要赔偿款,还有人说她是有了婚外情,所以态度才如此坚决。听到这些流言蜚语的温玲兰愈来愈感受到了这些闲言碎语带来的压力,精神状态也变得越来越差。
在温玲兰内心里,她清楚地知道,她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自己和女儿的将来。为了能够成功离婚,在第三次起诉离婚时,她聘请了临海当地某律所的陈律师。陈律师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温玲兰的样子:“衣着邋遢无精打采,一说话就止不住掉眼泪。看不出来是1986年出生的人,感觉要比同龄人显老。”
据陈律师介绍,在最初了解到温玲兰的情况后,她起初是不愿意代理本案的,因为她获悉涉及植物人离婚的案件,以往的案例很少有判决离婚的。然而,当她听温玲兰说起这几年的辛酸和无助,看到她谈起女儿时流露的那份母爱时,便答应了她的请求。尽管有律师出庭,但临海法院基于对当时情况的判断后认为,二者不应解除婚姻关系,故最终仍然判决不准离婚。
对于这个结果,温玲兰表示并不服,于是她上诉到了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温玲兰并未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发生重大冲突和不可调和的矛盾。张俊生系因交通事故导致现处于植物人状态,生活一时或长时可能会相对困难。此时,更需温玲兰发扬家庭美德,以家庭和睦为重,尽夫妻间应有义务,积极扶助对方,故台州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又是一个难熬的半年,2018年6月,温玲兰第四次提起离婚诉讼。在强大的身心压力之下,温玲兰几乎对离婚不抱希望了。在此次起诉中,除了请求离婚和女儿的抚养权之外,温玲兰放弃了其他一切财产方面的主张。法庭上,律师坚持着此前诉讼中已经提到的夫妻二者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且张俊生生活已经有所保障的观点,认为法院应该判定二者解除婚姻关系。
庭审过程中,温玲兰看上去神情恍惚,常常莫名其妙地抹眼泪,谁劝也劝不住。距离张俊生发生事故,已经过去了六年。法官认为,虽然两人感情深厚,但这六年里两人无法交流,感情产生变化,温玲兰连续四次提出离婚,可见对张俊生已经没有留恋,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2018年7月,临海法院最终判决准予温玲兰和张俊生离婚。这场历时六年的妻子要与植物人丈夫之间离婚官司拉锯战终于落下了帷幕。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普法讲堂
平衡情感与义务
离婚官司中,是否判离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状态,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是否判决离婚最核心的一点因素。此外还要综合考虑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办理植物人的离婚案件,法官要如何平衡感情和义务?
正如本案律师所言,涉及植物人的离婚案一般情况下不会判离,在考量夫妻感情的基础上,更强调扶养义务,提倡夫妻患难与共。本案特殊的一点就是在最初的离婚诉讼中,温玲兰传递给法官的信息里,实际上显示的是她和植物人丈夫的感情并未破裂,问题的根源是她和植物人丈夫的家人之间相处时所产生的矛盾。法院最初没有判离婚,就是认为二者的感情并未破裂。在经历过多次起诉后,综合二者的婚姻状态,法院一方面认为二者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本案的情况有一定特殊性,因为本案即使判决离婚也不会影响植物人丈夫受到照顾。
经办法官介绍说,在医学上,植物人处于无意识的状态,但在法律上,依然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六年来,张俊生始终处于植物人状态,夫妻间没有交流,难以维系最基本的感情。再加上温玲兰离婚态度坚决,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长期照顾病患、处理与公婆的矛盾、加上外界的压力,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精神状态。如果继续判决不离婚,很可能对她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引起不好的后果。
对于张俊生来说,事故后每隔三年他可以根据需要再索赔护理费。即使他的父母因为年龄较大难以亲自照顾,也可以雇佣他人帮忙,张俊生的生活是有保障的。温玲兰的护理可以被他人替代,因此可以相对弱化她的扶养义务,这样的结果也是充分考虑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