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男子张某婚后认识了女子田某,两人坠入爱河。因双方都有自己的婚姻,两人便商量各自离婚后再结婚。谁知,田某离婚后,张某却反悔不想离婚了。为了安抚田某,张某“急中生智”,从网上购买了法院印章,并伪造法院传票和判决书,欺骗田某。后张某到公安机关自首。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罚款人民币一千元。
男子张某,现年35岁,2009年10月认识了女子田某,两人互相有好感,但因两人都已婚,便商量各自离婚后两人结婚。2014年,田某如约与其前夫离了婚,但张某却因为有两个孩子,反悔不想离婚了。不知情的田某催问张某何时离婚时,张某因不想和田某分开,便对田某谎称他不能正常协议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2015年末,张某在知道买卖和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章违法的情况下,花了200多元在某网站上找人刻了两个法院的假印章,随后伪造了法院的传票和判决书,拿给了田某,骗她法院不同意其离婚。
2016年,张某骗田某准备二次起诉离婚,因当时有其他事情,离婚的事便拖到了次年2月。张某在家里用假印章做了一份假传票后,决定不再继续欺骗田某,但他没有勇气向田某说出事实的真相,张某便到公安局自首。在此之前,张某共伪造了4份法院传票和两份法院判决书,共计10页。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并没收印章两个。(牟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