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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
8月1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专题视频会议以及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会议由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志雄主持,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伟同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会上,福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林建晞通报了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若望对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伟光对2018年全市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志雄传达了重要会议精神。各基层法院院长就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作了书面汇报。
胡志伟院长指出,福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法院“六高”发展要求,奋力实现全市法院“四个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执法办案实现新突破;二是执行攻坚取得新进展;三是服务大局开启新篇章;四是司法为民再创新成果;五是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四大基本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准确把握政治属性,坚定不移维护核心;要准确把握人民属性,自觉践行根本宗旨;要准确把握法治属性,全力守护公平正义;要准确把握社会属性,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要把准目标方向,科学谋划推进,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严格落实改革主体责任;要全面抓实司法责任制;要大力加快内设机构改革步伐;要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持续深化分调裁机制改革。要围绕中心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主动作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要积极助力重点项目;要自觉服务三大攻坚战;要充分保障民生权益;要全力冲刺执行攻坚;要扎实推进精深办案;要大力加强诉讼服务;要不断强化科技融合;要从严抓实过硬队伍。要树立正确意识,强化科学管理,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提升担当意识,突出压力传导;要坚持导向意识,突出精耕细作;要强化统筹意识,突出工作重点;要培育方法意识,突出科学推动;要深化全局意识,突出协调共进。
福州中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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