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寺庙蜡烛油 两人分别获拘役||福州律师分享
近日,福建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寺庙蜡烛油案,被告人金某、李某因犯盗窃罪依法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和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均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7日早上,李某和金某开车沿330国道进入青田县境内。一路上,两人见到没人的寺庙就盗窃寺内的蜡烛油。最后,在一处寺庙偷蜡烛油时,被附近村民逮了个现行,李某开车逃跑,而金某被扭送到公安机关。
经查实,金某与李某两人分别在缙云县东渡镇株树村大庭庙、莲都区岩泉街道琯头村大庭庙、青田县海口镇麻埠村樟树神庙等7处佛殿盗窃蜡烛油、燃烧过的蜡烛共计133千克。经认定,两人盗窃的133千克蜡烛油市场价格为425.6元。
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多次秘密窃取寺庙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叶旭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