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铤而走险 他在车内毒杀了疼他的姑父姑母||福州刑事律师分享
3人同乘一辆车,但让人感到蹊跷的是,在到达目的地时,车内的两名乘客都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而司机却安然无恙。而这场“意外”竟是两名死者视如己出的亲侄子——赌徒卢某精心谋划的。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某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姑父姑母“意外”中毒
被告人卢某,1984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略懂医学常识。2014年5月,因赌博被通州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6年6月12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逮捕。福州刑事辩护律师。
被告人卢某是被害人荀某庄、卢某艳夫妇(殁年均为41岁)的侄子。2005年前后,卢某从安徽泗县老家到南通务工,后跟随其姑父、姑母一起做生意,经常帮助或随同卢某艳与客户或至银行办理转账等业务,知晓卢某艳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号、密码、手机开通有短信通知及卡内有大量流动资金。
2016年6月7日下午2时许,两被害人坐着被告人卢某的汽车,前往张家港看货。晚饭后,3人经汽渡返通。当天下午6时许,在返回暂住地前,3人一起去学校看望了正在上学的孩子。
但到当天晚上9时许,“意外”就发生了。卢某打电话给家里人,称“姑妈、姑父一氧化碳中毒,送到医院抢救不成,死了”。随后,将载着两人尸体的车辆开到暂住地。慌忙赶到的家人不甘心,将荀某庄、卢某艳两人送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当晚11时48分许,两被害人被宣布死亡。
“意外”竟是亲侄子制造的
三个人坐车,两个人中毒身亡,另一个却毫发未伤;医院还未确诊,卢某却言之凿凿,姑妈姑父是一氧化碳中毒;回家路上,一段两公里左右的路,却开车走了半小时;卢某声称将姑妈姑父送往医院抢救,医院却说没有这回事……
在将两人的尸体运回安徽老家后,觉得事有蹊跷的家人赶到南通报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对卢某的手机和电脑进行检查,警方找到了卢某在网上购买高浓度一氧化碳气瓶和氧气面罩等工具的证据,同时,在其电脑中也找到了他上网查询“5平米空间一氧化碳浓度多少能致命”等查询记录。此外,警方在卢某安徽老家中也找到了卢某艳的手机。福州刑案律师
监控显示,当晚8时38分在S335兴东路口,卢某左手捂口鼻,下巴处露出一根管子向下延伸。此外,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卢某两次有罪供述中,曾提到:返程在汽渡停车排队时,他趁两人睡着时,下车从后备厢拿出一瓶一氧化碳,用车内的小抱枕掩盖,在回家途中放毒:关闭车窗,把其座位下的氧气袋上的带有面罩的管子,用左手拿着放在自己嘴里,然后右手拧开放在其驾驶座位下方的一氧化碳瓶子的阀门。其间,他用右手开车,因怕自己也中毒,一路将一氧化碳瓶子时开时关,车开得很慢。待两被害人睡过去后,他将一氧化碳阀门打开,关上车门下车抽烟。上车后,发现两人都没有心跳。之后,卢某将作案工具放入车后备厢,把车开回被害人暂住地。
庭审现场拒绝认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卢某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福州刑事律师
庭审中,被告人卢某辩解称其没有用一氧化碳毒杀被害人,从卢某艳的手机支付宝、微信转账,是想将钱取出来交给家人,用于办后事,而且也告知他们取钱的事,没有非法占有的想法,请求法院依法宣告其无罪。福州刑案律师
南通中院经审理查明,因赌博欠债、经济拮据,卢某产生杀人图财的歹念。2016年3月以来,他先后上网查询、购买河豚毒素、老鼠药、迷药、汞溶液、三唑仑、1瓶4L装高浓度一氧化碳、氧气面罩等物、工具,并查询一氧化碳致人死亡含量等信息。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
同年6月7日上午,卢某得知被害人要到张家港看货,后驾车返回家中,并于当日下午2时许再次驾车到被害人暂住地。当天下午,3人前往张家港。在当地吃晚饭期间,卢某曾单独离开饭店外出至汽车停放处,从汽车后备厢拿出作案工具、打开驾驶室门放到车内。晚饭后,卢某开车载两被害人返回途中,采用在汽车内排放一氧化碳的方式,致人死亡,后将荀某庄、卢某艳的手机拿走藏匿,电话告知亲友两被害人已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驾车回两被害人暂住地。亲友驾车带卢某一起将两被害人送医抢救,卢某向医生陈述两被害人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当晚11时48分许,两被害人被宣布死亡,卢某签字表示家属拒绝尸检,后尸体被拉回安徽泗县老家。次日1时52分33秒至5时59分28秒,卢某从被害人卢某艳支付宝、微信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内转账、取得8万元。后卢某将荀某庄的手机归还其家属。家人因对突然死亡有异议,向公安机关报警致案发。经法医鉴定,两被害人均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分别从卢某安徽老家搜查、扣押卢某艳的手机一只、37100元,从卢某妻子处扣押4万元。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称不构成犯罪的辩解意见,及辩护人称认定卢某杀害两被害人证据不足、建议宣告无罪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均不予采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卢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依法应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最终,南通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福州刑事律师分享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古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