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蜜桃打防腐剂? 造谣者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判刑一年||福州律师网福州刑事律师推荐案例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临沂11月27日电 一货车司机在开车途中看到果农往蜜桃上喷洒清水,便偷拍6段视频发布在网上,称果农在往桃子上打防腐剂。今天,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男,44岁,辽宁省丹东市某物流运输公司冷藏货车司机。今年7月15日,王某开车到蒙阴县岔河村、西里庄村等蜜桃收购点装桃,发现有桃农用喷壶往蜜桃上喷洒清水。王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用手机偷拍了6段小视频,并自行杜撰配音:“这是山东临沂的桃,我们拉到沈阳去卖,吃桃的一定要注意打的全是防腐剂,看看正打药呢!”然后将其中的4段小视频发到朋友圈、“快手”等网络上。蒙阴桃农发现网络上传播的“蜜桃喷洒防腐剂”视频后,立即向警方报了案。接警后,蒙阴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察,于7月26日在内蒙古科尔沁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王某如实向警方交代了犯罪事实。福州律师提示
据了解,临沂市蒙阴县为全国果品生产百强县,仅蜜桃一项就栽植65万亩,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桃乡”,并被审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016年,“蒙阴蜜桃”品牌价值达266.44亿元。经了解,在盛夏时节,蜜桃装箱外运之前,桃农都会给桃喷洒清水降温,同时还能清洗桃毛使蜜桃外观更加鲜亮。王某的“蜜桃喷洒防腐剂”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内涵段子”、“快手”等网络媒介广泛传播和转发,至案发时,仅“内涵段子”就播放了25.3万余次。河北、江苏、浙江、上海、福建、东北等地的果品商看到视频后都不再来蒙阴收购,造成蜜桃滞销大量烂掉,并连累到整个临沂地区的蜜桃销售,广大桃农为此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中央电视台、山东卫视等7家电视栏目先后对事件进行了报道。
11月2日,蒙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向蒙阴法院提起公诉。蒙阴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院长潘秀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蒙阴县检察院检察长高文韶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蒙阴蜜桃”的商品声誉,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长富) 福州刑事律师分享,福州律师网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