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淘宝客服购买买家信息,你怕吗?
5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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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疯狂“剁手”之后,广大消费者可得注意了,要特别谨防有人冒充淘宝客服,以需退款为借口,发送网站链接,骗取消费者信息,从而趁机转走账户资金。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网络诈骗案,犯罪团伙主犯蓝华某、蓝贵某两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分别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其余3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3.5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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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作案 冒充客服实施诈骗
2015年7月,蓝华某、蓝贵某两兄弟听说淘宝诈骗好赚钱,于是在他人指导下学习利用淘宝网络实施诈骗。2015年8月,两人在上杭县才溪镇岭和村一民房内组织设立窝点,开始实施淘宝网络诈骗,两人准备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手机、收款的银行卡和几个QQ号等作案工具。林某金、林某红、庄某后陆续应邀加入参与诈骗。
在实施诈骗中,5人分工明确。蓝华某负责租用诈骗所需的钓鱼网站和向他人购买淘宝买家的交易信息,购买淘宝买家的交易信息达790条。蓝贵某组织林某金、林某红、庄某冒充淘宝客服人员实施诈骗,诱骗淘宝买家在钓鱼网站页面上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蓝华某根据该信息进入淘宝买家的银行账户或通过发送支付宝和微信二维码让买家扫码骗得买家的资金,并将骗得的资金购买游戏点券后出售,从中非法获利。
对所得赃款,5人按四六分成,蓝华某和蓝贵某分六成,林某金、林某红、庄某在各自打电话骗得的金额内分四成。从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蓝华某和蓝贵某等人共骗取各被害人资金合计18万余元。
退款为由 引被害人入陷阱
2016年12月9日,肖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男子自称是淘宝网店店主,男子告知肖女士其在淘宝网上购买的雪纺衫质量有问题要将衣服召回并退款,让肖女士加QQ好友,按照对方发送的链接和退款程序操作。肖女士信以为真,点击链接后输入淘宝账号及密码、公民身份号码、银行账号及密码、验证码,后手机短信显示其消费了2.4万余元。除肖女士外,蓝女士等受害人均是因淘宝退款上当受骗,最高额的被骗取6万余元。
根据蓝贵某供述,他们实施诈骗的流程是先买淘宝买家信息,通过非实名登记电话联系买家,自称淘宝客服或店主,向淘宝买家核对信息,在核对是买家本人后,骗称买家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者说订单异常,需要办理退款,通过QQ聊天方式将退款链接发给买家,要求淘宝买家按链接的退款步骤操作。一些警觉性不高的买家点击链接后就出现一个假淘宝退款界面,买家需要填写姓名,卡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点击页面下方“获取短信验证码”后就掉入了诈骗团伙精心设置的陷阱。
淘宝买家在界面上填写的所有信息在蓝华某的电脑上都可以看到,蓝华某利用买家填写的银行账号或者支付宝账号到盛大网络游戏充值平台购买游戏点券,盛大游戏充值平台会发送一条真实的消费验证码到买家的手机上,买家将消费验证码填入钓鱼网站界面后,蓝华某马上将验证码复制填入盛大游戏充值平台,这样诈骗就成功了。蓝华某将诈骗得来的盛大点券以8.3折卖给卡商,卡商将盛大点券处理后,将钱转到其事先准备的交通银行卡上。
福州律师提示 团伙作案 网上购物要小心
法院经审理认为,蓝华某、蓝贵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共同犯罪。蓝华某、蓝贵某、林某金、庄某、林某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其中蓝华某、蓝贵某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主犯;林某金、庄某、林某红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案件审理过程中,5人均退出非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4人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法院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参与诈骗时间长短、已查明参与骗取资金数额、非法获利等情节分别予以量刑。
近年来,网上购物成为很多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之一,随之而来的网络诈骗也越来越多,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特别是收到退款索要身份信息电话、短信,或者收到退款链接时,一定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注意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避免财物损失。
福州律师网分享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