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起虚假诉讼案件在鼓楼法院开庭审理||福州律师网分享
日前,一起涉及虚假诉讼罪的案件在福州市鼓楼法院开庭审理。据悉,此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开始施行以来,福州首例涉及虚假诉讼罪的案件。
2013年12月,郑某因借贷纠纷被多名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并被申请执行分配其在福州的房产,晋安法院将郑某房屋拍卖所得款180万元用于执行分配。谁知一场虚假诉讼的“好戏”在这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中酝酿。为挽回部分利益,郑某委托林某担任民事诉讼代理律师,在林某“出谋划策”下,郑某虚构向好友蒋某借款130万元人民币,并由蒋某向法院起诉郑某还款。2014年7月9日,蒋某拿着法院做出的民事调解书向晋安法院申请参与分配郑某的房产。2016年5月5日,晋安法院做出执行款分配方案通知,蒋某参与分配执行款。因郑某的债权人李某怀疑蒋某与郑某之间有串通嫌疑,于2016年8月向鼓楼检察院举报。之后,检察院发现了该案的事实线索,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郑某于2016年9月29日被公安民警抓获,蒋某、林某分别于2016年10月17日、10月1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中,郑某、林某和蒋某3名被告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日前,鼓楼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该案,案件将另行宣判。
责任编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