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福州家事审判观察汇编推荐阅读。福州家事审判观察系专业福州离婚、继承律师–蔡思斌律师在长期关注、搜集福州以及其他地区法院家事审判实例,并结合自身多年办理婚姻、继承案件经验的基础上归纳、编辑、原创而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著作权中的人身是指以下的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继承的。公民死亡后,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予以保护。
至于发表权,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那么,在作者死亡50年内,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指以下的权利:
(一)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二)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三)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四)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五)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六)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八)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九)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一)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能够继承。
首先,著作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属性。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可以在市场上交换、转让,和其他知识产品一样都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无形商品。
其次,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著作财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与其主体相分离,从而可以转让。著作权的财产属性以及它具有的可转让性特点,决定了它可以成为继承的客体。
判断某一客体能否成为继承客体,关键是看它是否符合遗产通常必须具备的如下特征:
第一,遗产是公民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财产性。
第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
第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并且是依法能移转给他人所有的财产,具有个人专属性和可流转性。
第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具有合法性。
著作权的客体符合了遗产必须具备的特征要求,因而,在遗产的具体范围上,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规定为属于遗产的范围,能够成为继承的客体。
既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属于公民遗产的范围,可以由其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可以继承的,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继承。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著作权继承的定义。
什么是著作权继承?
著作权继承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
著作权怎样继承?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他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因此,在我国,著作权的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等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为复数时,通常要进行遗产分割,最终使每一个继承人得到自己的遗产份额,由其单独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
由于著作财产权与物的所有权不同,因而其分割的方法也有区别。在著作权分割过程中,对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只获得了权利而没有取得实际财产利益的那部分,通常要等到实际财产利益实现时,其继承人才可以通过分割而实际获得。
对处于这种状态的著作财产权,共同继承人应该保持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但是,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将它折作价款归其中一人所有,而由他向其他共同继承人支付相当于他人继承时应分得的同等份额的价值以补偿其损失,从而分割遗产。继承人还可以通过向第三人转让全部著作财产权并获得价款的方式,从而进行实际分割。
若发生继承人中有人应多分、少分或不分等特殊情况时,则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区别对待。此外,由于著作财产权价值的不完全确定性,各继承人可结合著作财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以免日后产生更多的纠纷。
著作权继承注意事项
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7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
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虽然可以继承,但是也有一定的限制,同时著作权继承也特别容易引发纠纷。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通常历时都会比较的长,因此为了更好的维护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详细他们能够更好的帮助您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