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6日上午8点半左右,一辆小轿车沿新北区河海东路,由东往西行驶到河海大学北门附近时,右拐弯到北侧非机动车道,然后停在路边,驾驶员随后开车门准备下车。福州刑事审判观察汇编推荐阅读。福州刑事审判观察系专业福州刑辩律师–蔡思斌律师在长期关注、搜集福州及其他地区法院刑事审判实例,并结合自身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基础上归纳、编辑、原创而成。
车门刚打开,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经过,连人带车一头猛地撞在轿车驾驶室车门上,老人倒地受伤,受伤的老人几天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朱某没有在规定地点停车,并且开车门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存在严重的违法过错,负事故全部责任。
今年33岁的朱某,是新北区新桥镇人,当天他开车去上班,途经事发地时,准备临时停车去买早餐,虽然路边有停车位,但他并没有将车停到停车位内。
朱某事后交代,他在打开门的瞬间,看了一下左侧路面,看到有一辆电动车过来,就让他过去之后,然后再开车门。没想到,后面还跟着一辆电动车。结果,在打开门的瞬间,就撞上了。
事故发生后,朱某赔偿了老人家属66.8万多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后朱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到法院。
法庭审理认为,朱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停车开启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因开车门小小的一个疏忽,导致了一条生命的逝去,自己也被判了刑。朱某的教训令人痛惜又让人深思。而近年来类似因开车门不当所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例屡见不鲜。
去年1月30日,在天宁区郑陆镇大街上,陆女士骑电动车经过河横路三河口线路口附近时,有一辆灰色小轿车突然停在路边,而且轿车还没停稳,坐在左边后座的乘客猛地打开车门。
骑车的陆女士猝不及防,被小轿车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倒在地,更不巧的是,又遭到紧跟而来的另外一辆小轿车碾压。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去年9月19日,钟楼区康佳绿地世纪城幼儿园门口,一名家长将车停在幼儿园门口的机动车道上,由于没有看一下车后就直接开车门。当时,一名女子骑电动车上了机动车道,还刚好跟在白色轿车后面。结果电动车直接撞到门上,女子两人带车摔倒在地,当场受伤。受伤的女士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去年12月12日,在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的周线巷,驾驶员曹某开车准备驶入二院停车场,坐在后座的曹某家人开车门时,直接带倒了后方同向行驶的骑电动车男子。导致骑车人受伤,电动车卡在汽车底盘下。
今年1月5日下午,在市区晋陵中路,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副驾驶车位的车门突然打开,撞倒了旁边骑电动车的一名男子,导致电动车车主摔伤。
近年来,随着道路车辆的不断增加,“开车门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而医院、小区、银行、学校、超市等车流量大、需要排队通行的地方,以及一些支小路段,机动车停车后给非机动车穿行留下一定空间的地方,尤其容易发生这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