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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椒江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判令其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近4万元。
22年前,莫某开始与应某同居,应某和前夫生的儿子郭某也跟他们一起生活。
虽然莫某和应某一直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一家三口的生活也算融洽。四年前,郭某和杨某结婚,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四人开始一起生活在同一个小小屋檐下,日子久了,一些矛盾开始产生。
莫某觉得,儿媳杨某嫁过来后,一直看不起他。莫某喜欢抽烟,杨某虽然没当面数落,但事后都告诉了郭某,让郭某出面说他。有一次,杨某坐月子期间,给了莫某钱让他买只猪肚烧来补补身子,结果莫某只顾着打麻将,把猪肚烧焦了,为这事杨某和他大吵了一顿,两人矛盾激化。
去年年底,杨某在吃饭时把一盆菜一下子拉到她自己面前,莫某本来就对杨某不顺眼,一看就火气上来,跟儿媳吵了起来,两个人的关系一度僵到不搭理对方。
今年6月4日傍晚时分,莫某和杨某因为“开关门声音大”这件小事起了争执。两人说着说着,莫某就激动起来,过去细细碎碎沉积的怨恨一下子爆发。他突然用左手抓住杨某的头发,右手顺势拿起客厅桌上的一把菜刀往她身上砍去。当时,杨某手里还抱着她七八个月大的孩子。
据莫某笔录交代,他第一刀就是往杨某头部砍的,大概砍到后颈部位,接着他把杨某拖倒在地,使劲往她头部方向砍,也有砍到手臂、腿部等地方。随后,莫某看杨某身上都是血,心里害怕起来,扔掉菜刀逃离现场。为了自己逃跑方便,他离开时还把门反锁了。目击者说,杨某出门求救的时候全身都是血。经鉴定,杨某外伤致体表多处创口,另致右侧肱骨下段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莫某系犯罪中止,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