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狠心母亲将孩子遗弃废纸篓,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福州家事律师推荐
近日,经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支持起诉,这位母亲的监护人资格被依法撤销。
面对这个幼小的生命,母亲王丽(化名)显得格外冷漠。她找来卫生间垃圾袋将孩子包好,将其像扔垃圾一般扔进废纸篓,然后继续去上班。
生母虽然残忍离开,但一阵阵啼哭声却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女婴很快被发现。热心市民报案后,泰兴市公安局民警及时赶到,迅速将现场查封并将女婴送到医院抢救。所幸的是,因抢救及时,女婴活了下来。
民警经过排查发现,女婴的其他近亲属均不具备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终,泰兴市民政局所属的救助管理站向女婴伸出了援助之手,实际履行起监护人的职责。
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将目光投向女婴。检察官认为,作为生母,王丽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女婴的身心健康,对其今后的成长必将造成不利影响。
同年12月5日,泰兴市检察院向该市救助管理站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并支持救助管理站向泰兴市法院申请撤销王丽的监护人资格。
3月15日,泰兴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泰兴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并当庭发表支持意见。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撤销王丽监护人资格,指定泰兴市救助管理站为该女婴的监护人。由于撤销监护权案件为特殊程序案件,此案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