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事务所新闻||福州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班
3月16日下午,福州市律师协会在福建会堂五楼会议厅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原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现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黄太云作专题辅导报告,各(县)市区分管局领导及公律科负责人、市律协理事会全体理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福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新文,副局长岗永红等领导出席培训班,培训班由许明会长主持。
黄太云教授围绕着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与律师执业关系密切的改革任务、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及加强新时期律师执业管理等课题进行了深刻阐述、详细讲解。同时,他还深入分析律师队伍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两个办法”进行解读。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新文在培训班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福州市律师协会换届后的工作成绩。他指出,市律协新一届领导班子工作思路清、办法措施实,迅速完成组织架构搭建、规则调整完善等各项工作,纪律投诉、实习律师考核、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等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打开了全市律师工作新局面。对下一阶段全市律师管理工作,唐局长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二要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规范化建设。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循《两个办法》规定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不放任、纵容律师执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探索完善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发展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建设,解决个人律师事务所发展管理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指导,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统一。三要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行业性自律建设。要健全完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两结合”制度,积极推进以诚信建设为核心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正确处理与司法人员的关系。
参训律师表示“两个办法”的制定出台,对律师执业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们将以本次培训班为契机,不断加强律师事务所管 理,确保“两个办法”得到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