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物业、房屋买卖律师提示||物业在这上面挣的钱应该分给你 拿到了么?
最近,有记者走访调查发现:目前一些物业公司已经开始在小区内,公布去年物业收支情况。然而,让人不解的是,目前,物业晒账本,都不约而同地不晒“广告费”一项。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收益,归业主共有。
回家好好看看,小区里有没有↓
最近,有一条新闻传遍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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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位于广州市的小区,有1400户居民,这个小区不仅物业费没涨,还给小区居民挣钱了!
看看别人家的小区,这么一笔巨款,你不要吗?
苏杭有小区成功给业主发了100多万元▼
重庆、成都也有小区成功给业主发钱▼
沈阳也有因为不给业主广告费,而被罚的案例▼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已经开始行动!不诚信经营、物业服务差企业,或将被清除出市场。
第一步:据介绍,市、区房产局将联合约谈物业服务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由各区房产局监督跟踪整改情况,并与企业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
第二步:整改期限到期后,市房产局组织区局、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联合复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降低或建议上级物业主管部门降低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