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黄辉,福建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志源,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福建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林良灌分别致辞。
刘超院长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现状与未来”为主题进行主旨报告。在主题发言环节,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志源,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李天相,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陈思宇,省律协生态委副主任陈慧敏、陈章呈,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王雨荣分别以“生态环境法典中替代性修复制度的立法探讨”“机构改革背景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的困境及其破解”“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制度检视和法治路径”“‘双碳’背景下碳排放配额执行问题”“环保大数据赋能环保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路径构建”“质疑与回应:环境权入典的合理性辩护”为题进行发言。最后,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黄辉进行总结发言。
互动环节中,与会人员就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相关问题和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本次研讨会加强巩固了律师界与环境法学理论界共同体的纽带和连结,省律协生态委将以此为契机,利用委员会的平台优势,以专业带动交流,持续致力于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
来源 / 省律协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