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三星之战:当专利法遇到高科技
文 | 俞飞(首发于《法治周末》)
来源 | 俞飞的法律博客
万众期待的三星诉苹果案,10月中旬在美国最高法院打响。这是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诉讼时隔131年,再次来到最高法院殿堂。
美国何以成为专利大国?三星与苹果这场世纪官司,谁是谁非?美国司法部与多家高科技公司一反常态支持三星,究竟有何隐情?
“在美国建立联邦制政府前,给发明授予专利的做法已为人们熟悉,并运用了好几个世纪。专利这种法律形式,至少在英国,已经是历史悠久的老古董了。”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专利法》的国家之一,专利的历史几乎与建国史同步。1787年参加制宪会议的南卡罗来纳州的代表平克尼倡议增加“给有用的发明授予专利,保障作者一定期限的排他性权利”。弗吉尼亚州代表麦迪逊建议“通过授予奖金和制度规定,鼓励有用知识与发明的进步”。
就在这时,轮船发明人菲奇邀请制宪代表约翰逊,参加他在费城特拉华河中举行的轮船实验。约翰逊又邀请多位代表同行。8月22日,制宪会议休会,轮船蒸汽马达开动后,一干制宪代表受邀登船,日后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埃尔斯沃斯还兴致勃勃的亲自驾船。
菲奇现身说法,强化了人们对专利作用的认识,“专利条款”毫无争议地入宪。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8项,白纸黑字规定:“国会有权授予作者和发明人对其作品和发明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以促进科学和实用技术的进步。”
1790年国会通过第一部《专利法》,华盛顿总统签字生效。三年后颁布第二部《专利法》,删除发明应该“非常有用且重要”的要求,以注册制取代了审查制。此后43年,美国注册了约1万项专利。早在1807年,美国专利授权量一举超过英国。
美国法院宣称:“保护阳光下一切人造事物。”1792年巴恩斯提出“每一个美国人都有要求其创新成果获得国家权力部门保护的宪法权利”。一生获得三项专利的马克吐温,高度赞扬专利制度:“我管理政府的第一天要做的第一件正式的事,就是建立专利局。因为我知道,一个没有专利局和专利法的国家,就像一个螃蟹,只能向旁边走走或向后退,而不能向前行进。”
1849年林肯拿下美国第6469号专利——一种越过浅滩的充气浮船,专利律师出身的他,代理多起专利案件。他的名言:“专利制度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广受传颂。
二百余年蓬勃发展的专利法,堪称美国强国梦的独门秘籍。无怪乎,1900年,日本专利局局长赴美考察后,感慨:“试看世界上哪些国家最富强,我应与之并驾齐驱。美国致强原因何在?依吾人观察,乃专利使然。”美国法学家伊凡强调:“过去一百年内,世界上最进步的国家,是以专利制度鼓励发明人的三个国家,美国正是其中翘楚。”
1842年美国修改《专利法》,破天荒增加对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法案规定:“任何人,通过自己的勤奋、智慧、努力和资金,发明了任何新的创造性的设计”,即可获得一项设计专利,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七年。1842年,纽约的布鲁斯因其印刷活字获得美国第一号设计专利,到1965年,美国共授予20余万件设计专利。
2011年4月,苹果公司一纸诉状,将三星公司告上美国加州法庭,理由是被告系列手机,“生搬硬套”地抄袭iPhone的设计(四边形外观圆角设计、边框设计、16个网格图标设计专利),有目共睹,难逃法网。
祭出专利战高招,苹果死咬老对手,就是想利用专利法的规定,在美国禁售三星系列手机。
次年8月圣何塞联邦法院开庭,法庭被前来观战的律师和记者挤得水泄不通。开庭陈述阶段,苹果三星双方律师各执一词,攻防激烈。
原告律师麦克希尼展示了三星内部分析文档,其中提到iPhone的硬件“很容易抄袭”,一口咬定三星刻意抄袭iPhone的滑动和多点触控功能。他将三星2006年的老款手机和2010年的新款智能手机放在一起进行了对比。“关键的问题是,三星是如何将老款手机变成这些新款手机的?苹果是一家成功的公司,它必须在自家财产被偷盗时捍卫自己的权利。当人们抄袭艺术家的设计时,艺术家是不可能笑出来的。”
三星没有提供直接相关的专利设计证人,而派出不了解设计的工程师应答,表明三星并非原创设计。麦克希尼最后表示:“三星在美国出售了2270万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获得了81.6亿美元的营收,苹果要求三星赔偿25亿美元损失。”
“所有的公司都有类似的文件。这是竞争,这就是我们在美国所做的事情。”三星律师范霍恩反驳,“市场应该是鼓励竞争而非垄断,长方形大屏幕手机并非苹果专利,就像现在的电视都是四方形大屏幕一样,属于科技进步的一部分而非抄袭。”
律师一一点出苹果证人证词不合理之处,重申:三星并未抄袭iPhone,“许多iPhone功能,如其极简风格的设计,早在iPhone发布之前就已经问世。”
“智能手机是高端消费产品,民众在决定购买前一定会先作研究,不至于有买错品牌的情况发生。”范霍恩现场启动手机,向陪审员展示开启电源后,会先出现三星商标与安卓动画,然后出现主屏幕。消费者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买的不是苹果产品,没有混淆之说。
“商业上的成功和发明某一样东西是有区别的。”范霍恩律师告诉陪审团,“三星并不是抄袭者,iPhone的早期原型机Johnny是抄袭索尼的。”他提醒陪审员,拿全美国市场营业额的81亿美元当作是赔偿金额的依据并不合理。
庭审结束,经过21小时马拉松式讨论,九人陪审团选择与苹果站在同一阵线,裁定三星恣意侵犯苹果设计专利权,必须赔偿10.5亿美元。对于三星的反诉,未发现苹果侵害三星的任何权利,三星索赔的4.21亿美元,一毛也拿不到。
得知判决结果,三星发表声明:“今天的判决不应该被视为是苹果的胜利,而是美国消费者的损失。此判决将会导致选择变少,创新也更少,并可能导致手机价格更高。不幸的是专利法被操弄,以至于一个公司垄断圆弧四角的长方形,以及三星与其他公司每日不断改进的科技。消费者有权利选择,他们也知道购买三星产品时到手的是什么。这不是此案的最后结论,也不是法院专利的最终战。”
大喊冤枉的三星上诉到底。2015年上诉法院将赔偿金降至5.48亿美元。法官表示只能对专利法作字面解释,公共政策问题应由国会修法解决。
三星选择设计专利赔偿部分,坚持告到最高法院。核心问题是:外观设计专利是否扼杀设计创新?三星侵权手机赔偿全部利润是否公平?
鉴于外观设计专利诉讼一旦遭滥用,后患无穷,美国司法部作为“法庭之友”,强调法条中规定设计专利侵权将赔偿全部利润,但生产的产品并不一定等同于最终产品,有时可能只是最终产品的一个配件。最高法院应当撤销先前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高科技产品的性能才是销量的主要保证,外观设计的影响再大,也绝不可能排除功能性所有的功劳。对外观设计的过度保护,已不适用于电子时代,甚至催生出“专利流氓”。
Google、 Facebook 、HP、ebay、Dell力挺三星,“苹果越过了现代科技的边界。法院判决使设计专利变得过于强大,而且赔偿全部利润完全不符合高科技多部件产品的现实。不利于三星的裁定将引发众多不合理的后果,并对其他公司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美国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警告:“如果维持原判,那么以收购专利,然后发起起诉为经营模式的控股公司就可能利用设计专利来大举攻击Netflix、亚马逊和Facebook。”
俄克拉荷马大学法学院教授、设计专利权威人士莎拉指出,三星的一个策略立足点是告诉最高法院,和普通发明专利相比,“设计专利并无特殊之处”。判断设计专利遭侵犯后的损失,要基于该专利对产品的贡献。
多名设计师则鼎力支持苹果,“人是视觉动物,苹果独特的外观设计是促进消费者购买的动力,三星的抄袭将会使苹果的销量受到影响。”本案可能彻底改变设计师在各个行业中的地位,极大地降低设计专利的含金量。三星上诉成功,可能带来抄袭浪潮和知识产权危机。
10月11日最高法院开庭。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感慨:“或许我没能抓住案件的难点。但是对于我来讲,设计专利只是应用在手机的外部,而不能应用于所有的芯片,线缆等。因此,不应当以手机的全部利润来计算设计专利赔偿金额。”一锤定音,这意味着接下来的审理,明显对三星公司有利。
大法官布雷耶赞同:“比如说,墙纸侵权,可以使用全部利润进行赔偿;但如果是侵犯引擎盖上的劳斯莱斯标识,不能因此而获得整台轿车的利润。”他建议使用谷歌等公司在“法庭之友意见陈述”中提到的可操作标准,即只赔偿侵权设计专利所应得的那部分利润。
大法官肯尼迪则质疑,“如果使用侵权专利所产生的利润来计算赔偿,那么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我是陪审团成员,我根本不明白该如何进行计算。”大法官布雷耶回应:“既然双方在这一点上有所分歧,我们也对赔偿计算标准这个问题十分纠结。那么为什么不让下级法院去审理呢?”
原来苹果三星双方争议焦点的“赔偿设计专利侵权产品的全部利润”标准,要从131年前两家地毯公司设计专利官司谈起,被告净利润并不清楚。最高法院认为,外观设计“仅仅能够使用户饱饱眼福”,地毯本身的用料材质也是用户考虑的重要因素。最高法院将此案赔偿金额发回重审,并给出指导意见,每个案件赔多少呢?6美分。
赢了专利侵权诉讼案,专利权人只获得6美分赔偿。美国国会坐不住了,议员批判“由于设计专利侵权无法得到赔偿,自从那个判决之后,专利办公室收到的设计专利申请锐减50%”。1887年,国会修改专利法法案,“使物品能够销售出去的是设计”,设计专利侵权被告以其全部利润承担赔偿责任,最最少赔偿金为250美元。此后,最高法院再未审理过设计专利的案件,相关赔偿规定几经修改,成为美国法典第289条。
国会当年修法将举证和赔偿责任施加于侵权方,目的在于保护专利权人,鼓励创新,惩戒抄袭者。当时保护一个外观设计专利就保护了一件产品的整体。但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一件高科技产品通常都包含大量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该如何计算?按照法条严格执行,就会出现:一个产品侵犯两件设计专利,全部利润都不够赔。
时至今日,美国法院依然沿用百年前旧标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苹果设计专利侵权的赔偿金额会远高于其他专利的赔偿金额。要知道,大名鼎鼎的“滑动解锁”发明专利,只需三星赔偿300万美元,而区区外观设计专利,三星竟要赔偿4亿美元。
难怪庭审结束后,三星发表声明:“按照苹果方面的说法,一项智能手机设计功能专利的持有者,有权从整个手机的销售中获利。鉴于与智能手机有关的专利超过 20 万项,这种裁决就低估了剩余智能手机专利持有者所作出的贡献。希望最高法院能够给出一个对设计专利法条公平合理的解释。”
外观设计专利究竟有没有一百年前的国会想得那么重要,就要看最高法院八位大法官的想法。这场专利世纪官司的结局,还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