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以图表形式直观地阐述了注册资本实缴期限的问题,并就注册资本设计应当考虑三大因素为在场听众进行了分析。同时,李律师提出了企业夯实注册资本的五大方法,并对不同方法实施中的潜在风险予以提示,并着重介绍了债权与股权两种出资方式及基本出资流程,并结合出资加速到期的触发条件对注册资本的缴纳问题提出应对建议。
此外,李律师针对新《公司法》下的注册资本核查催缴制度、股东失权制度、董监高对抽逃出资的过错赔偿责任、未届期转让股权的连带责任、横向人格否认制度、董事的表决义务及责任等,分别进行了详细的新规解读,对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履职中面临的风险及注意事项进行了着重提示,并对新《公司法》下企业家应当着手开展的举措提出针对性建议。
来源:泰和泰福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