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财政部相继出台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为推动数据资源的确认、计量、价值评估、合规审核、披露、入表和融资实现数据资产化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为加快推动四川省数字经济建设,四川省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化作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引领并全力实施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化进程,积极筹备数据资产入表和授信融资。
2024年6月14日,大成福州高级合伙人卢健律师指导四川省某市属国有企业对其所持有的数据资源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与辨析。该国有企业通过对数据梳理/治理、登记与确权、合规评估、经济利益及场景分析、成本归集与分摊、入表及披露、银行授信融资贷款等诸多环节严格的审核和确认,成功将符合资产定义的数据资源纳入企业财务报表并获得授信融资。
该国有企业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了市属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和授信融资贷款全流程服务,真正实现了数据资产化和数据价值化,在国资国企数据资产入表和授信融资进程中迈出从0到1的关键步伐,打通了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路径,真正实现数据价值化闭环。大成福州高级合伙人卢健律师,代表大成律师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动四川省国有企业数据资源转化新质生产力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提供了及时、必要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