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福州市律师协会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发展委员会举办首期沙龙分享会。福州律协会长许明、副会长童建炫出席分享会。
本期分享会主题为《芹菜案“小过重罚”背后的行政考量和法律博弈》,主讲嘉宾黄诚浩现任福建知望律师事务所主任、民进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民进福建省委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福州律协中小委委员,曾获2022年福州市青年五四奖章,第20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
黄诚浩首先展示了2024年省两会省高院和省检在工作报告中关于规范“三小”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总结,并结合央媒报道介绍了“芹菜案”的整个案件发展过程:张某花122.5元从邻居王大姐处购买了70斤芹菜,后以136.5元卖给蔬菜批发商行,批发商行又卖给百里之外的超市。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检超市时,发现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没收张某违法所得14元,罚款10万元。“可事实真的如此吗?”黄诚浩提出前述疑问。他给大家展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1.没收违法所得14元;2.罚款50000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50000元。可见,此处罚款10万元是两种性质的罚款,并非如各大媒体笼统陈述的“罚款10万元”。
接着,黄诚浩展示了闽侯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不予强制执行裁定的说理部分:当事人系首次违法,涉案金额显属较小,其本人并不知晓销售芹菜不合格,且案发后当事人能够配合调查,如实说明不合格芹菜来源,积极举报他人无照经营,具有立功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减轻或不予处罚,本案处罚畸重,且本案存在一定的程序违法。
随后,黄诚浩从“首违不罚”、主观过错、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空间、“处罚零裁量与行政问责的常态化”“行政机关撤销案件的可能性”以及“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的后果”等方面对该案进行了分析,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引人深思。同时,针对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为规范“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问题,避免“小过重罚”,以善意文明司法维护群众“舌尖安全”,共同出台的联席会议纪要,黄诚浩亦作出了自己的解读。最后黄诚浩结合自己曾经办理的某地“生姜案”,介绍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在办案过程中应如何思考、如何着手,指出代理案件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主讲嘉宾分享结束之后,参会人员结合今天分享的主题及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的经验展开热烈讨论。
许明对本期沙龙分享会进行了点评,他指出,今天沙龙分享会的选题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在社会舆论或者新闻媒体的压力下,律师该如何做?律师永远都要坚守初心、追求正义,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本次沙龙分享会体现了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自信和专业特点,展现了中小律所“袖里有乾坤”,希望沙龙分享会持续开展下去,继续加强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交流,进一步提升律师专业素养,促进中小律所的发展。
据悉,中小规模律所沙龙分享会是福州律协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发展委员会倾力打造的一档全新品牌活动,旨在“服务和促进福州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加强中小律师事务所沟通交流。分享会将持续在全市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开展。
福州律协中小委主任林家棋,关爱委、文建委主任严孙伟和近50名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此次分享会。分享会由福建知望律师事务所李嘉然主持。
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