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日,被告张某驾驶机动车,将横过道路的原告李某撞倒,造成李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三分钟后,被告王某驾驶机动车,又将倒地的原告李某碾压,造成原告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在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事故中,被告张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李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在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事故中,被告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李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原告李某构成一个八级伤残、一个十级伤残。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二被告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损失60万元。
张某辩称,涉案车辆投保有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王某辩称,涉案车辆投保有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因在本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应该计算原告的损失后按照次要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