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现如今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民事行为。一般来说,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主张债权。但当债务人去世后继承人又放弃继承时,债权人该找谁来主张权利,其合法权益该如何得到保障?
案件情况:
吴某是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为了将业务扩大,吴某开始尝试不同领域的生意,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更是拖累了原本的装修产业使公司陷入资金困难。
2021年,吴某以个人名义向李某借款10万元,按照月利率1%计付利息,约定借款时间为2个月。鉴于二人多年的情谊,李某欣然同意,如约将10万元款项汇入吴某账户中,并留存借条一张。还款期限到来时,李某多次向吴某催讨债款,吴某均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
不久,李某便从他人处得知,吴某对外负债累累,已经生病去世了,于是,李某多次找到死者吴某的亲属,协商还款事宜,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的妻子及儿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庭审中吴某妻子及儿子均书面声明放弃对吴某遗产的继承。
法院观点:
李某与吴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生效,债务人吴某拖欠李某借款,理应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吴某虽已死亡,但债务并不会因此自然消失,应由其自然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依照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内容查明,死者吴某的遗产价值已经确定,吴某的房产尚未从家庭财产中分出来,还处在二被告控制之下,也无需再行析产之诉。
吴某的妻子及儿子在庭审中均书面声明放弃对吴某遗产的继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但二被告作为实际财产使用人,且经其本人认可,二被告仍需对吴某债权的实现履行保管遗产和积极配合辅助遗产变现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享有放弃继承的权利,放弃继承同时也意味着相应法律责任的消除。但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均放弃继承遗产,债权人就无法主张权益了。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应积极向法院举证证实债务人死亡时遗留遗产,在债务人有遗产的情况下,即便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法院仍可以让债务人的继承人作为遗产管理人,配合审判和后续的执行工作,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