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 夫妻对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婚后有共同还贷房屋约定归双方共有的,一经签署即可生效,另一方无权撤销—山东泰安中院2021年案例

免费咨询

咨询电话

13600898018

律师微信

返回顶部